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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法

本标准在原有《工业“三废”排放试行标准》(GBJ4-73)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。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,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。

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

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

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
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
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控制水污染,保护江河、湖泊、江河、渠道、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书水质的良好状态

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

本标准生产工艺规定了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,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。